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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能不能申请再审?
作者:琚新国律师 2022年4月13日
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但是,仅仅针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再审。具体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二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注1]以前的《民事诉讼法》仅规定“判决离婚”的不得申请再审,而诉讼离婚包括“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调解离婚的是否可以申请再审,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但根据立法目的来理解,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论是判决还是调解,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均宣告解除。对于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不应再审(譬如:双方经调解离婚后,一方又重新与他人结婚,另一方就不得申请再审改判恢复婚姻关系)。

[注2]虽然不能针对离婚调解书申请再审,但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不是针对离婚问题,而是仅仅针对财产分割问题,就应当适用以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郑州律师:琚新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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