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分期购”风险提示。
作者:琚新国律师 2017-1-13
“汽车分期购”基本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按揭贷款模式,一种是融资租赁模式。下面先来看贷款模式:
贷款模式就是消费者支付首付款,然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用以支付剩余购车款。这种模式下,消费者需要签订四份合同:一是与汽车销售商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二是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三是与银行签订汽车抵押合同(还要办理抵押登记),四是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汽车买卖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保险合同
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
第一个合同是汽车买卖合同,这是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也是购车过程中签订的第一份合同。不过,在签订这份合同之前,买方可能已经向卖方支付了“定金”,这个“定金”是很值得警惕的,因为如果买方在后续的贷款过程中一旦出现任何问题,无论过错是否在买方身上,买方都将无法要回定金(具体在后面的贷款部分详说)。
第二个合同是贷款合同,这是买方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目的是向银行贷款,用于支付部分购车款。这个贷款合同一般而言会是一份条件十分苛刻的合同,其中会有许多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比如:车辆加装GPS全球定位控制仪,这个定位控制仪可不简单,它不但能够给车辆精确定位,而且能够“遥控”车辆,让你的车辆关闭电路、熄火、停止供油、无法开动。消费者违约的情况下,贷款人正是利用这个东西“控制车辆”(就是你经常听说的车被贷款公司拖走了,然后索要数万元的拖车费)。你可能会想,只要我按期还款,他们不会随意控制我的车,但事实上可能不是这么回事,现实中有的消费者因为没有购买指定的保险公司保险而购买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车辆就被“拖走”了。我们来看一个汽车贷款合同的例子:
从上面这几个条款来看,只要借款人(买方)出现“严重违约”或者“其他条款有规定”时,贷款人就可以“控制车辆”。那么,合同中规定的“严重违约”又是什么呢?看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未及时续保险、电话打不通(就算手机没电也算)都可以被贷款人判断为严重违约,可直接“控制车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是否属于“严重违约”,完全由贷款人说了算。这里没有明确的标准。只要贷款人愿意,或许随便找个荐儿,就能判定借款人构成“严重违约”,从而直接“控制车辆”,索要高额“拖车费”。
【注1】交定金前必须搞明白的问题
看好车以后,不要一激动就赶紧交定金。要知道这个定金是什么意思。所谓定金,就是保证自己一定会购买这辆车,如果后悔了,不买了,定金就不能再要回去了。你可能会想,这个我当然知道了,还用你说?但问题是,你在交定金的时候,还不知道将来要签订的贷款合同是什么内容,4S店也不允许你在交定金前看空白贷款合同,一般而言,他们会说,只有交了定金以后,向银行申请了贷款(还得交贷款服务费),银行批准了,你才能看到合同内容,也就是说,等你看到了贷款合同内容,如果不想接受,对不起,贷款服务费不退,你可以再交一份贷款服务费,去申请其他银行的贷款(贷款条件都一样苛刻),或者你不要贷款了,直接付全款提车,反正车还得买,所以定金也不会退的。所以这个事情你要提前弄清楚,否则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其实这就是个坑,只不过你跳进去以后,悲剧不一定会发生。汽车销售人员是不会给你讲这个坑里面的东西的,他只会给你讲准备多少钱能把车提走,并催你交定金,只要你定金一交,接下来不管什么条件,你都得答应,你还得乖乖按照他的步骤签署一大堆对你极为不利而且提前不让你看的合同,等你看到的时候,不想签不要紧,付全款!或者车别买了,定金不退)。
以上套路确实是有点深,不过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汽车买卖合同是你与汽车销售商签订的独立合同,而申请贷款是你与银行之间的事情,销售商只不过是向你介绍一下银行的贷款业务,至于银行提出的贷款条件是否公平,你是否接受,应该由你自己权衡决定。你不想贷款了你就全款,反正签了买卖合同,就一定得按合同约定把车买回去,怎么付款你自己想办法。
第三个合同是抵押合同。由于你贷了款,所以银行要求你把汽车抵押给它。为了去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你需要与银行签订一份抵押合同,这个合同上照样会有一些看上去很不公平的条款,但是一般这个时候,你所能做的就只是签字了。
第四个合同是保险合同。贷款人为了确保抵押物安全,会为你指定保险公司,要求你购买全险。按照法律规定,新车必买的保险仅有一项,是交强险。但是,在贷款的情况下,你必须买全险,为此,需要多支付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的保险费用(视车辆价值而定)。
【注2】GPS安全控制仪
贷款的情况下,贷款人还会要求在你的车辆上加装GPS安全控制仪,费用由你承担,一般在2000元左右。这个安全控制仪的功能是获取你车辆的精准位置信息、关闭车辆电路、关闭车辆供油系统等,其作用完全是为了随时“控制车辆”,也就是你经常听说的“车被分期公司拖走了”。
下面再来看第二种分期购车模式:融资租赁。
汽车买卖合同+汽车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保险合同
融资租赁模式就是融资租赁公司(分期公司)出钱,把你选定的汽车买下来,然后出租给你,你按月支付租金(金额相当于按揭贷款的月供),等期满以后,汽车直接归你所有。在期满前,汽车所有权归“分期公司”所有。但是,一般购车消费者是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不愿意把购车变成租车,所以,为了不影响消费者的购车体验,“分期公司”会与消费者约定,以消费者的名义办理车辆登记,然后再办理一个抵押登记,把车辆抵押给“分期公司”。这样一来,消费者与分期公司实际上签订了两种法律性质不同的合同:一是“融资租赁合同”,一是“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你可能会想,那一旦发生纠纷的话,法律上到底是按哪个合同对待?答案是:在你签订合同后,分期公司会把所有的合同文本收走,你手里不会有任何合同。等出现纠纷的时候,对方想用哪个合同就用哪个合同。而且,与银行一样,分期公司会要求加装GPS定位控制仪(费用你出),并在他单方认为你严重违约的时候,直接“控制车辆”,然后让你交纳数万元拖车费,或者变卖车辆……等等(你的车辆登记证书早就被对方扣留并保管了,而且对方还根据合同条款,让你签署了授权书之类的东西,卖你的车是很容易的)。
【注3】真实的月供金额
消费者可能在详细计算月供金额、利息成本以后,觉得还能接受。但是,可能又掉进坑里去了。为什么呢?因为你在按月还款的时候,偿还的不仅仅有月供,还可能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款项被扣划。先来看下图:
这是一份分期购车还款详单。上面显示:2014年3月和4月,连续多天从账户上扣划1.82元和1.87元,这只是全年账单上比较明显的一部分,还有一些比较隐蔽的扣划,不仔细看是很难发现的,把全年的不明扣划加起来,足有两千多元。如果是分期3年的话,总额会在6000元左右。由于每次扣划金额很小,消费者一般可能会发现不了,就算发现了,也可能会不在意。你可能会想,银行卡就是这么不安全吗?答案是:消费者在签订分期合同时,签订了自动扣划授权书,授权银行从消费者的指定账户上自动扣划款项用于偿还月供。由于消费者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授权书内容,对方就会利用这个机会施展一些小手脚沾点小便宜,比如下图:
可以看出,只要贷款人认为有理由,就可以随时制定和修改收费项目与金额。“常见”的收费项目和数额可以被动的提供给借款人,而“不常见”的呢?……所以,只要对方手里有消费者签字的授权书,就可以与银行“合作”,随意扣划款项(不过他们也比较注意扣划的数额,掌握着分寸……)。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读者对各种分期购车方案的成本及风险有了充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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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新国律师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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